企业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是否要缴所得税
会计港湾
中国税网
2008-10-27 16:47:07
点击率:
问: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在增值税条例中只是要求不予抵扣进项,那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否要视同销售交企业所得税呢?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:
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,以及将货物、财产、劳务用于捐赠、偿债、赞助、集资、广告、样品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,应当视同销售货物、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,但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因此,企业将外购的商品由于职工福利应该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- 相关文章
- 最新文章
- 山东开始“高新”企业认定复核期..[10-27]
- 江西:“两头在外”废旧物资回收企..[10-27]
- 银行账户管理基本原则[10-27]
- 银行汇票及其结算特点[10-27]
- 如何加强支票结算的管理[10-27]
- 银行存款管理的内容[10-27]
在线做账